2007年,新加坡公布了《私人保安业法》,经修订后于2009年4月27日施行。该法对私人侦探、私人调查机构、保安员、保安机构、保安服务提供者以及相关事项作了规范,施行许可制。为进一步细化许可制,使其更明确、可行,内政部长于2009年又发布了《私人保安业(私人调查与保安机构)条例》和《私人保安业(保安服务提供商)条例》,对上述从业机构、人员的发照等做出详细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保安业监管局进一步明确了发照条件等相关事宜,使许可制更加完善。
目前,新加坡私人保安业的从业执照分为保安机构执照、私人调查机构执照、保安服务提供商执照、保安员执照和私人调查员执照;对内部雇主实行登记制度。
一、保安机构执照、私人调查机构执照
在新加坡,一个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保安机构执照和私人调查机构执照。申请人必须先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注册业务或公司,并应保证该公司名称不侵害任何其他实体或产品的著作权和商标权。
申请保安机构执照或私人调查机构执照的要求基本相同,保安业监管局只是针对两种业务的特殊性做了不同规定。
1、申请条件。
第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身份。申请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是合伙企业或私人有限公司,申请人及至少另一合伙人或董事必须满足申请人相关要求。如果是公司,则申请人还必须是董事。(2)工作经验。申请人应具有相应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申请保安机构执照,需具备2年以上保安相关工作或业务经验;申请私人调查机构执照,则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调查工作(针对非执法部门官员)或2年以上调查工作(针对前执法部门官员)经验。此外,申请人还要具有2年以上人事管理(如从事管理工作)经验。(3)学历要求。最好至少拥有GCE“0”水准3个学分或者ITENTC-2证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4)品行。申请人必须声誉良好、品行良好(如无犯罪记录)。申请私人调查机构执照的申请人,还需拥有私人调查员执照,并通过了劳动技能资格“依法从事调查活动”模块培训。
第二,资金要求。即应具备初始启动资金5万新元。
第三,专职要求。对于一人企业或合伙组织,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不得为营利而受雇于他人,必须全职经营该公司。
第四,合作方品行要求。如果董事或合伙人为工作地点设在新加坡的外国人,则必须提交一份在当地宣誓官面前做出的法定声明,声明其未因任何刑事犯罪被任何法庭定罪。其护照照片复印件、就业准证应随申请表一并提交。而工作地点在新加坡境外的外国人,则必须提交其出生地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私人调查机构执照,外国董事或合伙人还必须出具书面保证,声明其不会参与或从事任何私人调查工作。
第五,办公室要求。申请作为办公室的场所必须从相关主管机构(如住房及发展管理局、城市再发展管理局等)获得将该场所用作相关办公室的批准。保安业监管局还要求保安机构办公室必须位于供办公或商业使用的建筑,禁止设在居民住宅建筑内。
第六,章程变更企业性质须申请新执照。如果机构的章程将一人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或者相反,申请人应提交新执照申请,在这种情形下,现有执照不能转让。
此外,保安业监管局针对保安员工作的特殊性,对申请保安机构执照增加了保安员制服的条件,即:向保安员配发制服前,必须先获得发证官签发的批准;制服颜色不得与新加坡武装部队、新加坡警察部队或政府或法定部门内的其他着装部门人员的制服颜色相似;制服肩章和级别标记(如星、点、条、顶饰)也不得与上述人员的制服相似。
2、发照条件。
第一,专职经营。保安业监管局要求执照持有人必须亲自经营该机构,不得为谋利而同时供职别处。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正在经营其他企业,或者是某公司或企业的雇员,则不会被授予执照。但是,如果申请人是某公司董事,而且只领取董事费或津贴,则可以授予执照。
第二,业务限制。执照持有人不得卷入任何讨债业务,亦不得授权任何雇员从事讨债业务。
第三,雇用人员要求。执照持有人不得雇用任何现役警察(包括志愿特别警察)、公务员或雇用其会导致利益冲突的人员,并应确保其管理或指派保护人员或财产安全的保安员、执行任务的私人调查员,是其自身或其代表的公司雇用的。执照持有人还应保证其保安员、受雇私人调查员以及受雇辅助私人调查工作的人员已年满16周岁,并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适合从事上述工作;如果其年龄超过60岁,则每年均需要获得此项证明。
第四,办公室要求。执照持有人应从相关机构(例如住房及发展管理局、城市再发展管理局)获得将其办公室作为私人调查机构或保安机构场所的批准。
保安业监管局另对保安机构做出了特别要求。一是使用犬只要求。未经发证官批准,保安机构执照持有人不得使用犬只巡逻。即使获得了批准,执照持有人还必须遵守下列要求:所有犬只必须经新加坡警察部队警犬组审查和批准;只能派遣经该警犬组正式批准的护卫犬和训练员;护卫犬必须由护卫犬训练员操控,该人应获得警犬组颁发的证书,证明其已拥有控制犬只的技能;在建筑物所有出口和入口都应摆放明显标识,警告公众内有护卫犬;当护卫犬被派遣任务时,即使是静态任务,训练员也必须一直与其在一起。二是评级要求。即保安机构执照持有人必须参加保安业监管局实行的“评级”测评。
3、支持性文件。
在申请执照时,除应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文件外,还要提交企业规划大纲,包括:财政开支、市场机会调研报告、保安员拟用制服和标识设计、处理不同性质案件的标准操作程序、确保指派经过批准或培训的保安员、私人调查员的审计及内部程序、有利于保安员或私人调查员接受培训的机制,以及申请公司积极参与保安部门、私人调查部门日常运营人员的身份和履历。
4、申请程序、有效期。
申请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提供的电子服务完成申请,但申请人还是会被要求参加发证官进行的面试。
执照有效期为1年,申请费为400新元。
5、不需要私人调查机构执照的活动。
如果持照私人调查机构以任何手段,通过因特网在万维网上收集信息,或者从公众可访问的或其有权访问的因特网网站获取信息或收集证据,这些活动并不需要执照。但是,如果持照私人调查机构是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室、网络论坛等手段收集、获取信息或收集证据,则仍需要执照。
二、保安员执照、私人调查员执照
在新加坡,从事保安员、私人调查员工作的人,都需要持照上岗。即使是内部保安员或兼职保安员,也要申请保安员执照。而私人调查机构执照与私人调查员执照也有着明确的区别。私人调查机构执照授予对象是接受任务和合同的机构,私人调查员执照则授予受雇从事私人调查工作的个人。私人调查员不能自行招揽客户,只有私人调查机构执照持有人可以宣传提供私人调查服务。持照私人调查机构的董事、合伙人、唯一所有人,如果做了《保安业法》第5条规定的私人调查工作的实际工作或部分工作,则需要申请个人私人调查员执照。
1、发照条件。
(1)共同条件。
申请保安员、私人调查员均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第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需年满16周岁,并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适合从事保安员、私人调查员工作;如果其年龄超过60岁,则每年均需要获得此项证明。当保安业监管局官员要求检查健康状况证明时,其应可以提供该证明。
第二,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对于保安员执照而言,除非豁免,执照持有人必须获得“提供护卫和巡逻服务”和“处理安全事件与服务”劳动技能资格证书。如果其被指派为保安主管,则必须获得额外的“监督保安员”(前全国技能鉴定体系“监督保安活动”)劳动技能资格证书。如果批准执照持有人没有满足上述培训要求即在机场从事安检工作,则该执照持有人只被允许在机场从事安检工作。
而对于私人调查员执照而言,除非发证官作出其他书面通知,执照持有人应获得关于通过“依法进行调查活动”模块培训的相关劳动技能资格证书。
如果保安员执照持有人或私人调查员执照持有人未能满足培训要求,应给予3个月的期限完成并通过必备的劳动技能资格模块培训。其应自批准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向保安业监管局提交劳动技能资格证书,否则将撤销执照。
第三,行为要求。执照持有人应遵守《行为准则》,并不得参与任何索债业务。
第四,有效期限。保安员、私人调查员执照自保安业监管局批准之日起5年有效。对于非永久居民以及马来西亚人来说,如果其不再从事保安员工作超过1个月,则其保安员执照将被中止。执照持有人如果不再被许可从事保安员、私人调查员工作,应向保安业监管局上交保安工作证。
(2)特殊条件。
保安业监管局根据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业务的差异,又制定了若干分别适用的发照条件:
针对保安员执照,要求如果是非永久居民或马来西亚申请人,则其应向保安业监管局提交良好品行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效工作准证。如果其更换雇主并在新加坡境外居住超过1个月,本项要求亦适用。
如果执照持有人使用犬只,则应确保在指派犬只执行任务前,已获得发证官关于使用犬只巡逻的许可。如果获得许可,执照持有人所必须遵守的要求与保安机构相同。
针对私人调查员执照,要求执照持有人不得自行招揽私人调查服务,并应分别申请占有、使用反技术监视设备许可。
2、培训要求。
(1)-般要求。
保安业监管局规定,在指派任务前,所有获得许可的保安员或私人调查员应通过相应的国家技能鉴定体系或劳动技能资格模块培训。如保安员需要通过“提供护卫与巡逻服务”和“提供事件管理服务与处理安全事件与服务”模块,而私人调查员则需要通过“依法进行调查活动”模块。即使有私人调查员执照和保安业工作证,仍然要参加发照条件规定的劳动技能资格培训。
如果申请人满足了上述保安员的培训要求或被豁免,在获取“监督保安员、监督保安活动”的国家技能鉴定体系或劳动技能资格结业证明后,可以被考虑为已受训的保安主管。
未能通过模块培训的申请人,将视为未培训保安员、私人调查员,如果被指派任务,则将违反发照条件。而对于保安员来说,只通过一个模块的申请人,也被视为未培训保安员,如果被指派,也将构成违反发照条件。
(2)豁免条件。
在规定培训要求的同时,保安业监管局也制定了可以免予培训要求的条件。满足豁免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免予培训要求。发证官将自行决定是否豁免。
豁免条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申请人先前的工作经历,使其获得了相关执照应具备的工作经验。例如,新加坡警察部队、中央缉毒局、新加坡监狱管理局、新加坡民防部队、反贪污调查局的前着装服役官员、着装高级官员和其他衔级官员可以免予保安员培训;已获得警曹长以上衔级的新加坡警察部队、志愿特别警察、中央缉毒局、辅助警察部队的前正式官员或现预备役官员可以免予保安员主管培训;新加坡警察部队、中央缉毒局、反贪污调查局拥有1年以上相关调查经验的前官员,可以申请免予私人调查员培训。另一类是先前已经通过了相关的培训。例如,1996年1月1日前通过Group4CISCO培训的“基本保安护卫”课程的人员可以提出免予保安员培训要求,2004年8月1日前通过Group4CISCO培训“监督保安活动”模块的主管可以提出免予保安员主管培训要求,而获得私人调查员执照并于2010年9月1日前通过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公共行政与管理学院提供的基础调查课程的申请人,则可以免予私人调查员培训。
3.中止、吊销和放弃执照。
如果执照持有人被法院指控、逮捕或接受执法机构调查,则可能会被中止或撤销其持有的执照。除聘用合同中会规定保安员执照或私人调查员执照被中止或吊销,受雇人员应立即通知雇主外,保安业监管局也会书面通知雇主。
如果执照持有人欲主动放弃执照,其可以书面致信保安业监管局终止执照,也可以登录在线“终止执照”功能,利用执照号终止执照。
三、保安服务提供商执照
保安服务提供商执照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必须是公司董事或所有人之一;
2、不接受企业登记地址为住宅地址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交距申请日1个月内的公司业务概况复印件,包括该公司机构识别号码以及全部董事或企业所有人详细资料。
如果董事或合伙人为工作地点设在新加坡的外国人,则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护照、就业准证。
此类执照有效期1年,申请费50新元。如果机构的章程由一人企业变为合伙企业或相反,申请人应提供新执照申请,在这种情形下,现有执照不能转让。
四、内部雇主登记
雇用直接由其支付工资的保安员或调查员(通常称为内部保安员、内部调查员)的雇主(执照保安机构、私人调查机构除外)为内部雇主(In-houseEmployers),需要指定一人负责向保安业监管局登记。这主要是为了提供该公司、企业实体的保安员或调查员的雇用通知和终止情况。内部保安员或调查员必须持有合法的保安员或私人调查员执照,
根据保安业监管局的规定,下列行业可以一次性登记为内部雇主:旅馆、跨国公司(如:制造、信息技术、乡村俱乐部、运输业)、公共娱乐场所、零售、银行及金融机构、高级培训机构、医院或医疗机构。
公司在雇用上述人员时,应先查询本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保安业监管局的相关批准,然后查询拟雇用人员是否是合法的保安员或私人调查员,还要通知保安业监管局拟雇用人员的详细个人信息,并会收到该监管局的确认书。
通知和终止都不需要付费。如果雇主终止了与保安员或私人调查员的雇佣合同,其应在14日内通知保安业监管局。
保安业监管局建议在聘用合同中规定保安员执照或私人调查员执照被中止或吊销时,受雇人员应立即通知雇主。保安业监管局也会书面通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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